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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省体育总会负责省级各体育运动单项协会的指导工作;负责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、考试和培养工作;负责开展民间体育项目的指导、调查、推广和普及工作;组织开展“非奥运”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工作。负责全省“非奥运”项目国家一级裁判员的培训、考试、和培养工作;负责省级“非奥运”项目的竞赛工作;负责我省“非奥运”项目参加国家级赛事的组队、训练和参赛等管理工作。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和开展全省工人、农民、学校、社区、少数民族、伤残人的体育活动。

领导名单:

主任:王瑞生

副主任:谷  丰  吴淑丽

内设部门:

党政群工作部     社会体育部    非奥项目部

党政群工作部职责:

1、协助总会领导对总会的建设与发展进行规划,制定目标的实施办法和措施。

2、负责总会的行政工作总结、计划、沿革、概述、大事记、简介、制度建设工作。

3、负责总会的会议记录、纪要整理及会议准备、重要事项工作的催办、信访接待等。

4、负责总会党团工会、文秘、档案、印信、人事劳资、单位年审、机构代码年检、通知、收发、保卫、保密、机要、文电以及总会的文件材料管理工作。

5、负责总会迎来送往接待、差旅票务订购、电话、网络管理工作。

6、负责总会综合统计、资料收集、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。

7、负责总会办公设备(用品、耗材)使用计划的报批、采购管理工作,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。

8、负责所管项目的组建和管理,负责项目的竞赛组织工作、制定竞赛规程、规则、运动员注册管理工作、裁判员培训、考核、选派工作。

9、负责总会领导日常工作。

社会体育部职责:

1、负责省级各体育运动单项所管项目协会的指导工作。

2、负责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、考试和培养工作。

3、负责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和民间体育项目的指导、调查、推广和普及工作。

4、负责省内老年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
5、负责配合有关部门管理和开展全省工人、农民、学校、社区、少数民族、伤残人的体育活动。

6、负责民间体育组织的竞赛工作。

 

非奥项目部职责:

1、负责所管项目协会的指导工作。

2、负责组织开展“非奥运”体育项目的普及和提高工作。

3、负责全省“非奥运”项目运动员注册管理,裁判员的培训、考试、和培养工作。

4、负责省级“非奥运”项目的竞赛工作;负责我省“非奥运”项目参加国家级赛事的组队、训练和参赛等管理工作。

5、完成总会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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